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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 家庭作为雇主的活动;家庭未区分的商品和服务生产活动供自己使用

CAEN Code 9700: 家庭作为雇主的活动

Includes

此类别包括家庭作为雇佣家庭佣人的雇主的活动,例如女佣、厨师、服务员、管家、门房、园丁、看门人、马夫、司机、看护人、保姆、教师、秘书等。它允许被雇用的家庭佣人在其雇主的人口普查或研究中说明其雇主的活动,即使雇主是一个个人。此活动产生的产品由雇佣家庭消费。

此類別排除:

  • 提供服务,例如烹饪、园艺等,由独立服务提供商(公司或个人)提供,具体取决于服务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