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EN代码7740:知识产权和类似产品的租赁,不包括版权作品
Includes
此类别包括允许他人使用知识产权产品和类似产品的活动,产品所有者(即资产持有者)将获得版税或许可费。这些产品的租赁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例如允许复制、在后续流程或产品中使用、根据特许经营权经营业务等。当前所有者可能已经或没有创建这些产品。 此类别包括: - 知识产权产品的租赁(不包括版权作品,例如书籍或软件)
- 接收版權費或授權費用於:
- 专利实体
- 商标或服务标志
- 品牌名称
- 矿产勘探与评估
- 特许经营协议
此類別排除:
- 获取权利和出版,请参阅第 58 和 59 节 - 生产、复制和发行版权作品(书籍、软件、电影),请参阅第 58 和 59 节 - 房地产租赁,请参阅 "CAEN 6820" 在中文中的习语
- 租赁有形产品(资产),请参阅第 771、772 和 773 组
Also used for in caselaw: 在案例法中也被用于:
- 科学研究成果的租赁或销售